
已經三次了,先是煙燒.魂散,接著是煙燒魂散,最後是煙燒 魂散。好似一樣又好似不一樣,我幾乎忘記了煙消魂散本來的寫法。四個字的三種不同組合,分三次在面書更新,我的想法是她無非是要大聲公告天下兩件事:一是不斷抽煙,二是煩惱不斷。看見朋友一隻手托著頭一隻手靈活地夾著煙,在香港靈魂出竅魂魄分體,都算有趣。
朋友茄墳三月尾遠走倫敦豪華散心,我當然捨命陪君子(唉唔知邊個陪邊個)。悶到慌的我自問算是個問題少年,遇見知心佬友自然把握一個禮拜的限期講唔停吹極仲有。被問題少年不斷發問之下,茄慢慢得出一個結論,而且是個可以讓他不斷翻啅以嚟應付我的結論。'YOU JUST TAKE IT (EVERYTHING) TOO PERSONAL.' 關你事果D你又自責,完全唔關你事果D你都自責。係丫個世界係好虛偽、好荒謬,我哋其實係無出口;但你自責乜鬼嘢啫,關你撚事?
「我細個就係咁,可以為一個幻想出嚟嘅不幸嘅人,對佢諗咗D唔好嘅嘢,而覺得內疚。呢D,對幻想產生內疚,係真正嘅幼稚;你對住一個活生生嘅人,能夠對佢無動於衷,呢D就叫做長大。」﹣ 黃子華(愈大鑊愈快樂)
之後我也跟茄講了關於我靠寫字寫出了一些越洋的了解的那個故事。茄一路聽一路笑出一臉慈祥,似慶幸他這個悶燥厭世的朋友總算抓住了點點「塵世間的」感動。我講完到茄講。茄,好淡然,就話,佢,陳WING,比你幸福十倍。你寫字你感動,咁係好事丫,開心丫係咪;但,佢寫字佢感動,唔止,佢仲有拖拍,有朋友,會出街玩 ﹣ 佢有生活喎。你有一種心靈溝通,但除咗咁你就無喇喎;人哋寫字就係咩呀,就係寫字囉,但你嘅「生活」就係寫字,咁你話喇。
不熟的朋友陳寫了三篇極極短篇,從數字出發,發表對一個人、兩個人、三個人,三種關係的三篇亂(隨)想。極鮮明的層次的分野。我原來,缺乏層次;這也應驗了我這些年來,厭悶自己的平。沒有不快樂,卻也沒有快樂。平白。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快樂,有時甚至是激動 ﹣ 每當我想到畢業,可以返香港,做D好無空間好無發揮嘅好有香港精神嘅設計工,我就好HIGH。電話裡RECEIVED CALLS一欄,全部沒有一個不是,ANONYMOUS;否則就是UNKNOWN。因為我在這裡沒有生活,收到的電話都來自香港上海,以至到完全陌生的,美國。沒有倫敦。
看<香港電影>雜誌(我懷疑它會否已經摺了),王家衛說他只抽倫敦有售的B&H(金邊臣),兩三包 PER DAY。但他沒有死去,我甚至相信他其實蠻健康,因為他說他很多時只為點煙,只為過手癮,沒抽個兩三口可能已經燒完整支煙(但求煙霧彌漫你真浪漫)。所以王,是煙燒魂散;至於妳,可能不過也是個,煙抽魂散人安樂。
不熟的朋友的三篇極極短篇:
Chan_WinG - Saturday, April 05, 2008
1 則留言:
寫 等於生活 也沒何不(夠)幸福的。
寫完 滿足不了一室空虛氣味和心靈
寫完 但悶
才算不(夠)幸福。
有時寫、感動、有生活,也不見得幸福夠。多少都視乎個人有幾知足。我覺得我們的朋友,有時不知足,所以有時不(夠)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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